為加快建設經開區統建安置保障房及其周邊基礎設施,為解決拆遷居民安置問題,優化產業入駐環境,根據科技城管委會《關于經開區災后重建集中拆遷安置統規統建小區項目立項的批復》(科技城管委函﹝2010﹞1號)精神,由綿陽科技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綿陽科發長泰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科發長泰公司”,原綿陽三江開發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經開區南區花園統規統建安置小區項目業主進行建設。因項目建設需要,需引進社會資源共同合作建設開發。根據科技城管委函﹝2013﹞40號批復,現將該項目聯合開發對外公開招商,歡迎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共同參與建設。
一、合作原則
合作原則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
二、項目概況
經開區南區花園二期統規統建安置房(1、4、5號地塊)建設項目,凈用地約151畝(用地類型商住),項目位于經開區文躍路,擬開發面積約為28萬平方米。主要建設南區花園二期統規統建安置房及其配套基礎設施,進行項目結余土地開發。本項目分兩期實施。1號地塊為一期,土地面積約60畝,開發面積約12萬平方米,總投資約4.4億元;4、5號地塊為二期,土地面積約91畝,開發面積約16萬平方米,總投資約5.6億元。項目建設總工期:730日歷天。
三、合作方式
(一)招商人以土地評估價(雙方認可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加現金控股55%。
(二)投資商以現金投資入股45%。
(三)投資資金到位方式;招商人以該宗土地中介評估價作為笫一批出資,投資商以招商人土地評估價相應45%出資額現金出資作為第一批出資(計算方法:土地評估價÷55%×45%),即啟動項目建設。其余不足資金根據工程進度需要,雙方按相應投資比例足額逐步現金投入至工程完工。
四、合作時間
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后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為:(1)該項目工程按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2)該項目銷售部份的房屋銷售完畢或雙方認為銷售完畢;(3)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手續;(4)其它雙方認為應該完成的事項。
五、項目規模
按政府主管部門最后批準的方案為準。
六、盈虧分成
利潤分配比例:招商方55%,投資方45%(工程建設成本最終按照市財政評審中心結算金額為準)。
七、具體合作內容、雙方權利義務
在協議中另行共同商定。
八、投資人資格要求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其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0萬元。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及市政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一法人公司房地產開發三級以上資質。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3、投資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及投融資能力。
4、具有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公司合作建設10萬平米以上統建房施工業績。
5、投資商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建設相應資質等,投資方應向招商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九、招商保證金
投資商需交納招商保證金5000萬元,存入科發長泰公司賬戶。招商保證金投資商中選并簽訂協議即轉為投資商投資入股比例資金。
十、報名及聯系方式
1、有意參與本項目建設并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人需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原件、資質證書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一套、憑招商人出具給投資人的招商保證金收據于2014年3月18日至3月24日(節假日除外)的工作時間到公司報名登記(報名截止日報名的單位進行下一步商務談判)。
2、本次招商不接受電話、郵件及口頭咨詢。
3、資格預審截止日從報名截止日后30日歷天。
4、落選人招商保證金應在確定中選人后十五個工作日內退還。
5、招商人地址:綿陽市經開區板橋街68號三江電子信息產業園。
6、發布媒介:綿陽晚報、科發集團網站。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13541744467
傳真:(0816)6390921
單位名稱:綿陽科發長泰實業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涪農經分處
賬 號:2408 0104 0001 803
綿陽科發長泰實業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7日